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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明确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通知》,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为4494元,月缴费标准为898.8元;最高缴费基数为24042元,月缴费标准为4808.4元。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失业保险,实行定额缴费。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标准调整为90元/月。
例如,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李选择最低级别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并按85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从2023年开始,我们将继续选择最低级别缴纳养老保险费,每月增加48.8元,失业保险每月增加5元,每月增加53.8元。
市社会保障中心提醒,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如果2022年缴费困难,自愿暂停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在2023年底前补缴,缴费基数可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内自主选择,累计缴费年限计算。